交強險一年后不能交:1。車輛強制保險最長可延遲3個月。付款可以延期。只要是3個月以內,原車險公司還是可以接受續保的。但是按照規定,沒有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是不允許上路的;2.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為車輛辦理強制保險,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現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按照車輛應當投保的最低責任限額處以保險費2倍的罰款;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由于責任受害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如:自殺、自殘、碰瓷等。《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規定的保險車輛的被保險人和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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