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在駕駛證考試中,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定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當事人有必要重新開始科目一考試。駕照考試的及格分數如下:1。科目一: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筆試,100分滿分,90分以上合格(含90分)。2.科目二實地駕駛:現場,實車。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倒車、側停車、S型轉彎、直角轉彎、坡道定點起步和停車,這五項必須依次測試和進行。100分滿分,80分以上合格(含80分)。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90分以上合格(含90分)。3.科目三道路駕駛:道路或模擬場地,實車。100分為滿分,90分以上為合格(含90分)。4.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知識:筆試,100分滿分,90分以上合格(含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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