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駕駛人因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戶口發生變更時,其所屬的車輛管理機關也發生變更,駕駛人的檔案必須與駕駛人一起轉移到新掛靠的車輛管理所,這就變成了轉移登記:1。轉出手續:駕駛員調離車管所管轄區域時,憑轉出單位證明和有效駕駛證辦理轉出手續。2.在駕駛證登記欄內簽注“調入* *市,* *年*月*日”,加蓋經辦機關印章,填寫“駕駛員調入通知書”,并存檔。駕駛人在轉移期間需要駕駛車輛的,可以辦理臨時《代辦證》;3.駕駛人的案卷要密封并加蓋車管所的印章,由本人攜帶或由車管所郵寄。案件檔案應在3個月內轉移到被轉移的車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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