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以下是對駕駛證被扣留后重新領取情況的描述:1。案例一:扣除12分,只需要理論學習。通過考試后,你可以重新拿到駕照。當然,此時的分數仍然是12分。2.情況二: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或超過12分兩次及以上,需要路考。3.情形三: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證被扣留后,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完成后,車管所要在20天內對駕駛人所學內容進行測試,合格的交回機動車駕駛證,分數清零。如果你沒有通過考試,繼續考試。4.情況四: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24分的,需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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