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規,一輛車只能有三個駕駛證處理違章,超過三個就是超員。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用三個駕駛證中的一個來擺脫所有違章。車主需要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到車輛違章或登記地的任何一個交警隊或行政綜合處理大廳辦理。車輛違章的法律依據:1。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2.扣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以下簡稱記分),記分周期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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