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71號)規定,以下右手殘疾人可以考駕照:拇指缺失或末節手指殘缺,手指缺失(無論一指還是五指)但手掌完整,右手有手指但手掌不完整,手掌和手指缺失但手腕有骨頭的。以下是準駕車型的詳細介紹:1。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段不完整者,可申請小型汽車準駕車型(C1)或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C2)。2.右手手指缺失(無論一指還是五指)但手掌完整者:可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C2)。3.右手有手指但手掌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4.右手掌不全者:可申請殘疾人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5.右手手掌、手指缺失但手腕有骨頭的人員:可申請殘疾人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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