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逾期兩年以上仍駕駛未經年審的機動車的,處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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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第九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扣押或者暫扣期間,采取隱瞞或者欺騙手段補辦機動車駕駛證的;3.機動車駕駛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不適宜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逾期不參加檢驗,仍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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