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營業執照到期的,可以補辦(補充年報):1。2014年3月1日停止營業執照年檢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企業年報公式制度;2.該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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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查詢;3.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將其列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4.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備案狀態;5.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永久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備案狀態,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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