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本鐘是機動車登記證。登記證書是車輛所有權的合法證明,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得隨車攜帶。辦理任何車輛的登記,如過戶、過戶等。要求出具車輛大抄,并在大抄中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辦理條件: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或者換發。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除申請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外的各類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大疾病、殘疾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申請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相關證明申請補發。材料: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檢驗記錄表(當場辦理)。更換:申請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車輛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申請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疾、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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