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到發證車管所進行審驗。2.2013年1月1日起,年審時不再需要提交體檢證明(每兩年一次)。3.年審對象: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同等及以上責任,且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無論多少分)的駕駛人,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辦理年審。考試期間,應當參加至少三個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與文明駕駛、應急處理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不需要年審,每個記分周期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90日內換發駕駛證。4.持有C、D、E、F、M、N、P類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同等以上責任且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驗。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可以在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換發駕駛證,中間不用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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