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的是司機,不是車。司機被扣12分后不能再開車(不脫分不能再開車),但車可以讓另一個司機開。當然,如果因為車牌問題扣了12分,在車牌問題解決之前,車是不能開的。以下是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考試的介紹:扣留機動車駕駛證3360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考試: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后,分數清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如果考不上,就繼續學習,去考。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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