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道路上變更車道時,變更車道前必須開啟轉向燈。注意事項和規定如下:注意事項3360機動車在道路上變更車道時,變更車道前打開轉向燈,注意后方來車,使變更車道不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變道時,平穩轉彎,然后行駛到規定車道,再關閉轉向燈。具體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機動車使用轉向燈3360左轉、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提前開啟右轉向燈。003010第四十四條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車道,右側為慢車道。在快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車道規定速度的車輛應當在慢車道行駛。摩托車應該在最右邊的車道行駛。交通標志指示行駛速度,按指示的行駛速度行駛。慢車道的車輛超過前方車輛時,可以借用快車道行駛。同方向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機動車變更車道不得影響相關車道的機動車正常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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