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開車不違法,但是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明確規定駕駛時是否穿高跟鞋,但在很多地方法規中,明確規定不得有穿拖鞋、高跟鞋(鞋跟高度4厘米以上)、赤腳、吸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果穿高跟鞋造成交通事故,是違法的。延伸信息,比如:浙江省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機動車應當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暫扣等不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用手打電話;駕駛兩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時,相互追逐、攀爬其他車輛、曲折行駛、在駕駛人前方載人;由牽引車牽引的拖車的總質量超過牽引車的準總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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