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條款如下:保險合同的構成: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其他特別協議組成。有關本保險合同的任何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保險條款的分類:本保險條款分為基本保險、一般條款、附加險和解釋四個部分。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由保險人根據險種分別承擔保險責任。如本附加險條款與基本險條款有沖突,以本附加險條款為準;未盡事宜,以基本保險條款為準。除非本保險條款另有規定,一般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和解釋應適用于本保險條款的任何部分。保險條款的含義:本保險條款所稱機動車輛,是指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載客或運送貨物及進行特種工程作業的輪式車輛或履帶式車輛,但不包括摩托車和拖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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