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詳細介紹三種還車條件:超過六個月不能買車。所購汽車在6個月內出現缺陷和自身質量問題。實施運營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欺詐。以下是描述賣家更換或退貨責任的擴展信息: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已修復兩次;嚴重安全性能失效未消除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失效。主要零件質量問題:同樣的主要零件如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前/后橋、車身等。因質量問題更換兩次后不能正常使用。發動機、變速器更換兩次后,發動機、變速器的:或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不能正常使用,發動機、變速器及其主要零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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