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記者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為運用價格杠桿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國家有關部委決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據介紹,具體政策包括集中充換電設施用電:項價格優惠、大工業電價執行、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等。居民、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應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同時,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汽車的原則,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充換電設施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兩項費用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充換電服務費按照“傾斜優先”的原則按照政府指導價管理。太原的電動汽車充電站等配套設施已經開始規劃建設。據太原供電公司編《太原市電動客車試點應用項目實施方案》,太原在主要交通節點建設了11座小客車充換電站、1750個充電樁,為新能源出租車、公交車等新能源汽車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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