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發改委29日透露,財政部等四部委近日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進行評估。廣州報《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順利通過測評,被確定為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根據計劃,2013年至2015年,廣州市公交、租賃、公務、專用車、私家車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規模將達到1萬輛。預計每年可替代燃油4.96萬噸,減少城市二氧化碳排放約12.5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901噸,減少一氧化碳排放1201噸,減少顆粒物排放約9噸。此外,廣州將建設各類充電樁9970個,形成網絡化、智能化的充電服務體系。其中地方財政安排補助20.2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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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中央財政補助9.66億元。在新能源汽車購置、公共汽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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