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云南省公布《云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對云南省公務用車改革和管理進行了規定。政府集中采購公務用車。應選擇國產車,優先選擇新能源車。草案要求改革公務用車實物分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執法、機要通信、應急處置、特殊專業等必要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員自主選擇,社會化提供。為避免以特殊用途名義購買一般公務用車,草案還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嚴格配備定向保障公務用車,不得超員或者變相超員配備特殊用途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調換、借用或者占用所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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