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同方向有2條車道,左側車道的限速為每小時120公里,中間車道的限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最左側車道的限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限速為每小時90公里。減速車道的車速為每小時50公里。相關內容如下:在高速公路上行車的注意事項: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限速標志的注意事項: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時,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而這個速度劃分并沒有統一的規定,不同地區或同一高速的不同道路,其限速也不盡相同。在行車過程中要時刻注意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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