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一般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四個基本部分組成。汽車是主要以自身動力為裝置驅動,且具有4個或4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無架線車輛。汽車發動機: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由機體,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冷卻系,潤滑系,燃料系和點火系(柴油機沒有點火系)等組成。按照燃料不同可以將發動機分為汽油發動機和柴油發動機兩種;按工作方式分為二沖程和四沖程兩種,一般發動機為四沖程發動機。汽車的底盤:底盤的作用是支承、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各部件,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并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生運動,保證正常行駛。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四部分組成。汽車車身:車身安裝在底盤的車架上,用于駕駛員、旅客乘坐或裝載貨物。轎車、客車的車身一般是整體結構,貨車車身一般是由駕駛室和貨箱兩部分組成。汽車車身的作用主要是保護駕駛員以及構成良好的空氣動力學環境。好的車身不僅能帶來更佳的性能,也能體現出車主的個性。汽車車身結構從形式上說,主要分為非承載式和承載式兩種。汽車電氣設備:主要由蓄電池、發電機、調節器、起動機、火系、儀表、照明裝置、音響裝置、雨刷器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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