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網上操作個體營業執照年檢: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選擇相應的模塊,按照系統提示填報個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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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戶企業年報信息即可。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登記相關信息。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第十五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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