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鑒定包括:1、輕重傷鑒定;2、成傷機制鑒定,通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3、傷殘評定,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托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4、事故車輛機械故障鑒定,通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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