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單純超速不算危險駕駛但是屬于違法行為,構成危險駕駛必須達到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程度。追逐競駛,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
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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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其他車輛,頻繁、突然并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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