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私了的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的是有效的,可以作為交通事故結案的依據。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可以就賠償事項自行協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三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調解依據;(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調解日期。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