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起訴的,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并與對方積極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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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賠償事宜。做錯事就要承認,不要推卸責任,但對于對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賠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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