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訴訟時效為三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般屬于民事糾紛,適用于民事糾紛的普通訴訟時效。依據我國現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請求法院判決從而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同時適用于二十年的最長保護期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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