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警一般會這樣調解交通事故: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3、分析當事人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客觀事實,并對其進行教育;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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