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在三天之內報警有效,但是具體的時間長短需要根據當地公安機關頒布。并且報案之后并不代表就一定會受理,需要根據具體的事實來確定,確實存在的,那么就會受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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