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包括的內容有這些: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