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致殘評殘的方式:1、受害人應在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后,向公安交管部門書面申請評殘;2、可以自行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傷殘評定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3、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評定結論不服,可以括申請重新進行鑒定或通過質證排除或降低傷殘評定結論的證明力。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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