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有應當按照傳票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訴訟;需要攜帶好本人身份證、起訴狀等訴訟文書,并熟悉起訴狀里面的內容;開庭時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庭紀律;如果法院主持調解,自己內心最好確定一個調解的最低底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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