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標志不可以不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車輛年檢標志貼法要求:1、張貼位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2、年檢標需要打孔:年檢標打孔是很早之前的一種識別車輛年檢日期的方式,在年檢標的上半部分沿著邊緣的位置分別有1到12個可以打孔的位置。 年審時,需要對尾氣排放、外觀、底盤、照明系統、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就不能通過年度評審。鼓勵駕車者在年審前提前檢查車內是否有故障零件,可以提前修理,提前保養。這樣可以避免很多麻煩,也可以幫助車輛順利通過年審。年審通過后及時將年檢標貼到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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