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年審新規有: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不能免除檢查政策: 1.面包車; 2.非法改裝已被依法處罰的車輛;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的汽車。 此外,自交付之日起超過4年未注冊登記的汽車不享受6年免檢政策。 基本年檢流程 1.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機動車檢驗記錄表; 2.找到年檢錄入窗口,審核材料,錄入; 3.找到非法查詢窗口。如有違反,在此繳納罰款; 4.請檢查員對車輛進行外部檢查。要求打開車輛前蓋檢查車架號,檢驗員會給檢驗的簽字頁。之后去驗貨繳費窗口(一般是1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給發票; 5.找到檢測登錄窗口,所有材料都留在這里; 6.排隊等待檢測,檢測后給出檢測報告; 7.向員工提交年檢材料; 8.年檢合格的,頒發年檢合格標志。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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