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報廢了不去注銷牌照是違法行為,可能影響以后買車和駕駛證業務。摩托車報廢了不去注銷牌照是違法行為,對以后換證會有影響。有違法行為沒有處理完畢的駕駛人參加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不予通過審驗,需要辦理報廢摩托車注銷登記后才可以參加審驗。 摩托車自新車注冊登記之日起4年以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進行檢驗的,將被強制報廢。 被強制報廢后沒有去注銷的,有違法行為沒有處理完畢的駕駛人參加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不予通過審驗,需要辦理報廢摩托車注銷登記后才可以參加審驗。摩托車不注銷是在車管所都會有記錄的,這就會影響到你以后關于車過戶或者駕照業務。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1、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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