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關于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輪候配置有關規則的通告》的規定:個人和單位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年度額度已用完,經批準的有效申請編碼繼續按規定分配。
2.
北京市小客車新能源指標配置的輪候規則如下:凡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按申請時間順序直接分配指標。當當年名額用完后,剩余申請將等到下一年優先分配;個人和單位分別等待。每期按照當年剩余新能源指標額度全額分配;當年未配置的新能源指標,以及過期未使用的指標,分年度不再配置;符合條件的單位每年最多可申請5個新能源指標。2016年2月1日零時起,小客車指標調控信息系統將自動顯示申請人和申請人新能源指標申請輪候時間起點。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查詢新能源指標申請的輪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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