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到期后三年內,必須換證,否則駕駛證會被注銷。
2.1.換證期限在一年以上,到期未換證的,駕駛人持本人身份證、失效駕駛證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身體條件證明到車管所辦理換證手續,無需參加任何科目一考試即可換證;2.駕照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這兩年內駕照“注銷可收回”。
3.也就是說,雖然此時駕照已經被注銷,但還是可以恢復的。
4.駕駛員只要到車管所參加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就可以正常辦理換證手續;3.駕照已經換了三年多了。
5.此時駕駛證的狀態是“注銷”,即駕駛資格已被注銷,不能恢復。
6.司機必須重新報名參加考試,拿到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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