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高跟鞋開車,與“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一樣,處以扣2分、罰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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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處罰。
對穿拖鞋駕駛車輛有專門規定:
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規定的駕駛員將被扣除2分并處以一定罰款。
由于拖鞋不跟腳,極易出現鞋子滑落的現象,特別是車主開車遇緊急情況時更可怕。穿上拖鞋開車,雖然腳板比較放松舒適,但是因為鞋比較寬大,在剎車時太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半個腳面就會從鞋里擠出去。開車穿拖鞋對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都會有偏差,對行車安全有著很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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