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客車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不得轉讓。逾期未使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同時,通過搖號或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個人取得的有效代碼有效期為6個月。如果有效代碼未能獲得索引,將在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一次配置。
個人需要延長代碼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到服務窗口辦理延期。
指標抽獎申請條件:
具有本省戶籍,無本省注冊登記的乘用車且無其他應當報廢但未注銷的機動車,持有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個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監管部門申請增量指標。
居住在本省的個人包括:
1.本省戶籍人員;
2.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和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我省連續居住兩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4.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近8年內在本省連續繳納社會保險48個月(含)或近24個月(含)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包括因本人以外的原因漏繳,經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補繳期限達到48個月或8年內連續24個月);
5.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并在本省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近24個月(含)的非本省戶籍人員;
6.如果在海南有房產,可以憑借房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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