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兩輪輕便摩托車的相關法規:
1.輕便摩托車介紹:
發動機工作容積不超過50毫升,最高設計速度不超過50公里/小時的兩輪摩托車,只準一人使用。
2.類型:
雙座50助力車也是助力車。
3、不載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二周歲以下的兒童不準系在兩輪和側輪摩托車的后排座椅上。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4.不需要頭盔:駕駛輕便摩托車不需要戴安全帽。但是,駕駛和騎兩輪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帽。
輕便摩托車:
必須符合作為機動車的各項技術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其最大設計速度、排量或電機總功率均低于普通摩托車,技術參數和性能介于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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