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過往的車會切換到150米外的近光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8條規定,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中央線的道路上,夜間過往車輛應在與對向來車相距150米處切換至近光燈。
晚上見面有三點注意:
1.在沒有路燈或者照明不好的情況下上路,提前選好集合地點。當距離迎面而來的車150米時,配合對方車輛變換遠近燈,根據路況控制車速,靠右行駛。
2.在距離迎面而來的車150米以內時,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以免對方駕駛員的眼睛因強光而看不到周圍的東西。如果迎面而來的車相距在150米以內,你要繼續變換遠光燈和近光燈的信號,千萬不要直視迎面而來的車的燈。這時候應該減速靠右行駛或者停車讓行。
3.在照明條件較好的道路上行駛時,提前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兩車相遇時,關閉近光燈,只開小燈或示寬燈。當迎面來車的燈光穿過駕駛室時,可以打開近光燈。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