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汽車的合法改裝:
1.輪胎樣式:只要輪胎的尺寸規格與登記證一致,就可以更換輪胎樣式。
2.增加行李架和側腳架:行李架的高度應控制在300mm以內,側腳架的寬度在車體側立面上不得超過5cm。
3.車身顏色:通過噴漆或貼膜改變車身顏色,必須在十天內到車管所登記變更車輛信息。注意不要使用警車和消防車等車輛的顏色。
4.中網和前后保險杠:安裝新的中網和保險杠時,不得改變原車的長度和寬度,不得改變車標,保險杠不得有明顯的突出。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變更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者車架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許可,擅自改裝車身底盤、發動機、懸架、傳動系統、定向系統、輪胎輪轂、燈具、彩色涂層、外觀結構,以及車輛相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不符的,均屬改裝。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