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發動機不能自行改裝,這是違法的。改裝發動機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事項的簽注。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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