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間,必須張貼實習標志。
詳情如下:
1.實習期不貼實習標志會被罰款:實習期內,駕駛員未在車身后部粘貼或懸掛統一標志;貼掛標志不能正常識別;粘貼、懸掛不符合要求的標牌,如新手上路、自印標牌等。將視為未貼標簽,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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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2.實習期內必須粘貼實習標志: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的實習標志。新人可以持駕駛證到各轄區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和車管所領取實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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