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拍,路上的監控攝像頭拍不到車輛后方的相關信息。只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上路檢查時,才會處罰車輛后方的4個人,屬于超載行為,會受到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的,每次記三分:駕駛校車、公路客運班車、旅游客運班車、七座以上客運班車,其他客運班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20%但未達到核定人數50%的。
各地交警會不定期進行車輛檢查,各種違法行為都會受到嚴厲處罰。不存在交警不查超載的情況。所以,不要心存僥幸,游走在交通違章的邊緣。
車輛超載的危險:
1、增加駕駛的風險:
超載車輛質量比較大,車身重量大增加了車輛慣性,制動距離變長,增加了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的不穩定性,風險也相應增加。
2.司機容易出錯:
超載車輛的司機在駕駛時會很緊張,害怕被查出來,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3.事故發生后增加風險:
汽車的安全性取決于設計載重量的人數。超載后,超載的乘客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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