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科目定點停車標準:
1.定點停車后,車身右側距離路邊線30cm以上扣10分,50cm以上扣100分。
2.壓線或掃線扣100分。停車后前保險杠未固定在樁線上,前保險杠不超過50 cm扣10分,超過50 cm扣100分。
3.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扣10分,30秒內未完成啟動扣100分,發動機熄火一次扣10分,發動機啟動時未掛空擋或駐車檔扣100分,啟動時車輛行駛小于30厘米扣10分,大于30厘米扣100分。
4.坡道行駛時不開左轉向燈或不關發動機啟動扣10分。
主體停車沒有時間限制,但車輛停車后,應在30秒內啟動車輛。定點停車和起步的評定標準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或摩托車前軸未固定在樁線上,前后超過50厘米,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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