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實習期是指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第七十四條規定,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并增加準駕車型后12個月。
取得新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實習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不少于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相同樣式的實習標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