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交通信號燈掛有紅燈亮時不準右轉等輔助標志時,不準右轉。當交通信號燈配有單獨的右轉箭頭信號燈且為紅燈時,禁止右轉。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指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交通需要,道路交通信號應當及時增設、交換和更新。增設、更換、更新限制通行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并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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