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車不能轉到海南。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輕型汽車執行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明確從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必須符合“國六標準”要求,禁止注冊登記低于“國六標準”的輕型汽車。2019年7月1日以后,外省車牌的輕型車想遷入海南,必須達到“國六標準”,獲得增量配置指標。2019年6月30日前已在當地車管所轉出但未在海南轉入的“國五標準”輕型汽車,2019年7月1日后可繼續辦理。省內二手非“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在2019年7月1日后,只要取得增量配置指標,不屬于“黃標車”或在1年(含1年)使用年限內,可繼續辦理轉移登記。
六項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一般指第六條機動車國家排放標準。第六條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治壓燃式和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排氣對環境的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而制定的標準。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2016年12月23日,環保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2018年6月22日,環保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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