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2.0發動機不可替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2.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
1.5 2.0發動機不能更換的原因有:
1.年檢不合格。這才是最重要的。年檢不合格,車不能上路,就沒必要改裝了。
2.一輛車出廠時的所有設計都是最完美的狀態,發動機之間的零部件都是匹配的。如果強行改動,必然會影響內部結構和安全。
3.2.0的發動機尺寸肯定比1.5大,1.5的部分品牌采用三缸布局,明顯比2.0小很多。如果大小不一樣,就不能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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