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駕照后為什么不恢復12分:
1.如未繳納相應罰款,未繳納罰款的分數將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2.得分達到12分以上。12分后,分數不會自動清零,只能參加學習后參加考試才能清零;
3.如果以上都不成立,也可能是網上查詢的數據沒有及時更新。以交警隊的查詢為準。
分類周期: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系統每年在發證日期自動清零。
2.一年從駕駛證第一次領證之日起為一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如果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為2010年5月X日,則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10年5月X日0時至2011年5月X日24時。
3.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錄的分數低于12分,記分系統將從下一個記分周期自動清除上一個記分周期記錄的分數(繳納罰款后)。
4.已記滿12分的,需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違法行為發生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參加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兩次12分的附加駕駛科目三后考)后,方可清零。否則你的駕照無法正常使用。
0有用
0踩
回復